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

我写作的风格

前几周,在课堂上,我的教授分享了某位名人的个人远景,他的personal vision。他是Dewitt Jones, 国家地理摄影记者兼美国顶尖摄影师。通过短片,他分享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。他倡导对大自然的欣赏,通过真善美的视角看待大自然,把美好放大,把忧愁放小。因为他的热忱,他的理念,以致他的个人远景:Celebrate what's right with the world。

我看了后,觉得自己也应该对写作的热忱取个名字:

Celebrate the moments in your life

那天起,我就用这句话提醒自己写作的动力。因为我发现到,我个人的写作风格和写的内容,大多都是小小的moments,小小的时刻,但蕴含了浓浓的含义。

珍贵的时刻每时每刻在你身旁发生,所以一旦对某一个画面有感触,我善用智能手机,立即拍立即写。我把这过程称为“闪写”(类似当下流行的闪小说,只是更短,更快)

例如:雨后,路过大厅是发现门窗外布满露珠,觉得画面很美所以回忆小时候玩的电玩:



“在common lounge里印完文件后,忽然有一位女子进来,在隔着我一道墙的钢琴上弹奏。是我没听过的曲子,不过听得出是很用心的钢琴手。这曲子让我想起某部电影情节,仿佛王子和公主历尽波折困难后,终于在大堂上一起跳着情吕舞。众目睽睽下,得到的是大家的祝福。

我是坐在这道布满了晨露的门窗写的,透过这窗,令我幻想某下雪国度的早晨。那种外头冷得发抖,而你庆幸能躲在屋子里的温暖。没想到一门一琴能赋予那么多想像,真好。”


在闪写的时候,我简单的描述,极少引用深词。因为我发现到,不断引用深词来描写太耗时了。也须深词,若应用得恰当,能把那一时刻刻画得更生动,但对我而言,珍贵的是当下那时刻的感触,一旦错过就没了,所以先写下来为重。有些感触很复杂,所以我常引用比喻词。

例如: 在Utown 开会,上厕所的路途中看到阳光烫在地板上,好似红地毯,迎接崭新的一天。


“阳光烫在校园的木板地。是迎接崭新一天的红地毯。在这红地毯上啊,身旁无人给你照相为你喝彩,但只要自己注意到自己的成长,就已经光阴璀璨。”
#momentsinNUS

那时刻所给你的感触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,可能让你领悟某些道理,或在你绞尽脑汁想某个问题的时候,突然茅塞顿开。那感觉非常奇妙。一般上,这些“时刻”都发生在我散步的时候;比如从自习室走到厕所、饭后散步、或者在家里没事做。

例如:刚买了几本书,中英参半,对自己双语能力深感自豪。

Photo: 竟然在大众书局一气呵成买了总值超过六十元的书籍。书类包括国际畅销作品,励志作品,爱情故事,和自我提升。 sometimes I appreciate and internalize self development better if it's in English, I guess that's due to the English education system I grow up in, 但如果我想动动右脑用用情商(抑或,满足一点点稍纵即逝对爱情的渴望),我会拿起一本中文作品,而且一般都是台湾作品。也许是母语的关系,所以觉得比较亲切,也因为台湾是一个热情的地方。so if I want to learn something, I learn better with English. If I want to feel something, I prefer Chinese.

对不常阅读的我,一次过花费六十多块买书,诱人的折扣和回扣当然得负责任,but it's the first time in my whole life that I appreciate my bilingual ability so much。#自豪

“竟然在大众书局一气呵成买了总值超过六十元的书籍。书类包括国际畅销作品,励志作品,爱情故事,和自我提升。 sometimes I appreciate and internalize self development better if it's in English, I guess that's due to the English education system I grow up in, 但如果我想动动右脑用用情商(抑或,满足一点点稍纵即逝对爱情的渴望),我会拿起一本中文作品,而且一般都是台湾作品。也许是母语的关系,所以觉得比较亲切,也因为台湾是一个热情的地方。so if I want to learn something, I learn better with English. If I want to feel something, I prefer Chinese.

对不常阅读的我,一次过花费六十多块买书,诱人的折扣和回扣当然得负责任,but it's the first time in my whole life that I appreciate my bilingual ability so much。” #自豪


我觉得社交媒体是好的,它当然是双面刀,有利有弊,但如果你能稍微控制些、自律点,它其实是利多于弊的。Facebook就提供了我一个管道,让我通过照片和精力,分享一些传统华人价值观的看法。

例如:老妈爱煮,因为她觉得家里每天一定要有至少一个人每天煮饭煮汤给大家吃。



“老妈最令我欣赏的其中一点就是孜孜不倦的创新心态。年过半百,仍然满脑子的点子试新料理。上个星期搞了日式煎蛋包炒饭,这周末来了本地甜品漠漠查查(bubor chacha)。端午节时,她也亲身示范,传授了肉粽食谱给我。

从未真真做个厨师的她却具备了厨师勇于尝试、改进的条件。她是有想过开个小贩摊位买点杂菜饭之类的。梦想不懂年龄。可我倒觉得老妈的家常菜如此出色,动力不在于梦想。妈妈一心想为家人厨好吃的,就这么简单。#尊敬

我想对所有时下的年轻人说,只要你对周遭事情有某一些感触,不妨把它写下来。不只是one-liner或简单的describe而已,也要记得附加你个人看法。怎么写都好,用手写,用能手机写,叫别人帮你写,都行。因为当你写下来,你就把那一时刻的画面和你的感触扣下来,几年下来再回顾你写的东西,必定回味无穷。

当然,用中文写有他的魅力,用英文写有他的用途。我从小些到大,发现到某些感触某些时刻只有通过自己的母语才能真真切切、实实在在的表达出来。尤其当我在写我妈妈的烹饪经验,我只用中文。在闪写某些random encounters,比如在租屋楼下看到好心人用纸皮报纸为小猫扑了个床,我拍下来用英语闪写po上Facebook。感觉比较直接。我当下脑海里头用什么语言思考,我就不加思索用那个语言闪写。我蛮相信我的直觉的。当然,这直觉性因人而异。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都能去探索一番,发掘自己的写作风格。



Thanks to the kind soul who provided a piece of cardboard and some newspaper for this cat. You built a nice corner that it can return to after a long day out =]

写作。不必在乎文笔能力。只要你有思考能力,你就有写作能力。

Just Write It。 


我的分享就到这。谢谢大家聆听。

没有评论: